寶貝想要幫助非洲兒童.....很好的發想。
但怎麼做?.....共學的夥伴,提出了二手物品的義賣會,但寶貝的執行無法落實。所以,地球導遊凌媽媽決定從頭帶著孩子走完他的發想.....並且配合零用錢發放的機智,開始鍛鍊孩子管理金錢的肌肉。^^
鑒於自己管理金錢能力的缺乏鍛鍊,地球導遊決定從小讓孩子學會管理金錢.....為此,過往相關的財務管理學習,開始發揮作用。
整理了零用錢發放相關學習如下:
- 發零用錢的目的,是為了教孩子一些相關的理財常識。
- 每週給孩子一筆固定的金額,用來購買他認為重要的東西。
- 選擇每週固定的一天發放。(週日或週一)
- 在孩子拿到零用錢前,先拿到孩子的保證,保證以下兩件事情:
(1)必須把零用錢的一部份存起來。
(2)剩餘的錢做應急之用,或用來娛樂;但用完後不可以再向爸爸或媽媽要錢。 - 不把零用錢的發放和成績獲家務事做連結,意思是不用零用錢鼓勵這些事情。
- 每週零用錢的25%存起來放存錢筒,並同意3個月不用這些錢。
- 年幼的孩子用硬幣形式發放零用錢為佳。
- 和孩子正式擬定零用錢合同(約定),並在上面列出欲購商品清單。
- 將零用錢以50%、25%、25%分為短期、中期、長期三部份教孩子運用。
短期(50%):所謂的「口袋錢」,可用來買愛吃的東西、喜歡的小東西或看電影、租漫畫看等等;其中和孩子討論,撥出至少10%捐慈善機構。
中期(25%):為購買CD、體育用品、衣服等較昂貴的東西,先把這些錢存入帳戶。
長期(25%):放入共同基金或準備其他基金、買車子、學費、度假等預備費用,先把這些錢存入帳戶。
基於以上的學習整理,和孩子擬定了以下的「零用錢約定」
零用錢約定
目的:我學會管理自己的金錢。
發放日:每週星期天由爸爸(或媽媽)發放。
發放金額:250元(以零錢4個50元,4個10元,2個5元發放)
約定期限:2012年7月1日(滿7歲)~2015年6月30日(升小五)
我____________同意依照約定,把部份的零用錢存起來,剩餘的錢做應急之用或做娛樂用途;但用完後,不可再向爸爸或媽媽要錢。
我學習將零用錢以50%、25%、25%比例分為三份。
50%的125元為「口袋錢」,其中的50元提撥出來給家扶基金會認養的兒童,剩下的75元,可以用來買我愛吃的或想要的其他小東西,或者用來付租漫畫看的費用。
25%的62.5元為購買較貴重物品如CD、體育用品、衣服等之基金;另外25%的62.5元為將來投資的基金或購買車子、學費、度假的準備金。
並且同意這兩筆錢至少存3夠月後才開始動用。
欲購商品清單:
立約人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立約日期 2012年 7月 3日
為了完成孩子的一個發想,我們家在孩子滿七歲的這個暑假,啓動了零用錢機制.........
因為孩子,我重新跟著一起學習管理自己的財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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